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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法学会服务站成功化解一起工程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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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方县法学会驻县综治中心服务站发挥专业服务优势,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多方主体的建设工程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该工程款纠纷源于大方某建设项目。该项目1、3、4号楼由A建设公司承接施工,曾某某等人为实际施工人。工程完工后,各方在工程款结算与支付问题上产生分歧,虽多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争议持续升级。该纠纷涉及工人工资支付,涉及数额和群体较大,面临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大方县法学会服务站接到调解申请后,迅速启动“法学专家 + 调解员 + 部门协同”的工作模式,组建调解专班并第一时间介入处置。在调解过程中,专班深入梳理案件脉络,仔细核对工程合同、结算凭证等关键材料,精准锁定核心争议点。经过细致核查,总工程款为500余万元,目前尚欠付270余万元。争议焦点集中在欠付款项的支付主体、对象及期限上。

针对这一复杂情况,调解秉持“情法并济”的原则。一方面,邀请法学专家向各方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风险;另一方面,采用“背对背”的沟通方式,分别与企业、实际施工方及工人进行深入交流,充分倾听各方合理诉求。在兼顾企业资金周转的实际困境、施工方以及工人工资权益诉求的基础上,在各方之间搭建起高效的沟通桥梁。

经过耐心调解,多轮磋商,各方最终摒弃分歧、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270余万元工程尾款约定分期支付给施工方及农民工,同时明确工人工资专款专用,按时足额发放。

该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法学会基层服务站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专业优势助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生动实践。下步,大方县法学会将持续聚焦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的纠纷,不断完善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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