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贵州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联合贵阳市云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第四次试讲,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周全富、贵阳市司法局及云岩区法学会、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本次试讲活动,会议由省司法厅普法处处长袁萍主持。云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区普法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现场
本场试讲由贵州省法学会理事,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覃远春教授围绕婚姻家庭和继承关系进行讲解,讲座总结了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十大亮点。

覃远春教授在授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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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之一,第一次规定了亲属的基本法律制度。亮点之二,婚姻家庭编中特别重视家庭成员的规定和家风建设,在第1043条专门规定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和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亮点之三,第一次规定亲属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亮点之四,第一次确认身份权及身份权体系。亮点之五,第一次规定夫妻共同亲权原则。亮点之六,第一次规定家事代理权。亮点之七,第一次规范夫妻共同债务。亮点之八,第一次规定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亮点之九,第一次规定离婚冷静期。亮点之十,第一次规定身份权请求权为身份权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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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后,周全富同志、徐文山同志与试讲老师覃远春教授就授课内容、授课形式和方式方法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力求授课内容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为下步正式培训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