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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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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法学会,各法学专业研究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广大会员:

经贵州省社科联与省法学会研究,贵州省法学会2020年度课题研究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关注贵州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践,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贵州改革发展和平安贵州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支持。

、课题类别及资助方式贵州省法学会2020年度的课题为贵州省社科联与贵州省法学会的联合招标课题。课题选题要立足我省实际,突出理论创新,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问题开展研究。课题为年度项目,结题字数要求3万字以上。本年度招标课题7项,招标课题资助3万元。课题立项后,与课题主持人所属单位签订课题合同,拨付50%经费到单位账户,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经费,如果不能结项所拨经费退回。

三、课题选题与结项管理:对于招标课题,题目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线,结合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建设的具体实践细化选题,确定研究重点,立项后5月和8月向法学会研究部提供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各课题组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自我检测,相似率不超过15%。正式成果通过结项评审后,省法学会将对课题成果进行检测,相似率超过15%的不予结项。

四、申报办法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联合课题申请书》(附件1)和《联合课题申报活页》(附件2,申报活页单独装订),申报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课题申报于2月29日前统一报送至贵州省法学会研究部(邮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宅吉路1号贵州省法学会)。联合立项课题的结题材料需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五、成果转化:省法学会对正式通过结项的课题将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转化:1.根据各课题提炼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和对策建议,在各课题组提交的成果摘报的基础上,撰写《法学研究成果专报》,分类报送省委、省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参阅,以要报形式报中国法学会,进入决策层。对执法、司法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成果,推送到省直政法有关部门。 

2.课题组可以自行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成果,亦可将成果出版,但应标注“该成果系贵州省法学会2019年度省级法学课题研究资助项目”。并将刊登和出书信息报省法学会备案

.省法学会将对课题成果择优公开集结出版。

六、相关说明:1.课题申请人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有一位以上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或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已获国家部委或省级以上立项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课题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请申请人慎重考虑课题申报。

2.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人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同一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3.招标课题申报结束后,由省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在“省社科联和省法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4.获准立项的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进度组织实施研究。课题组不得任意调整课题组成员,改变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如因特殊情况研究计划需作调整的,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经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社科联、省法学会批准方为有效。

    附件1: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论证活页.doc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宅吉路1号贵州省法学会 

邮编:550001 

电话(传真):0851-86822680   86822689

联系人:赵燕华 18786006547      

贵州省法学会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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