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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江:充分发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重要作用 更好服务民事争议解决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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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重要作用 更好服务民事争议解决法治实践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王振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等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重,矛盾风险挑战多,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律师队伍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本次研讨会紧扣法治建设实践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民事诉讼程序完善、民事争议实质化解、律师职能作用发挥等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中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指出了新时代新征程上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根本保证。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各自领域法学研究的“国家队”,在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法治事业中扮演的角色不同,但追求的价值都是公平正义;具体的岗位不同,但走的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政治引领,强化使命担当,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要论述精神和“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基本定位,站稳人民立场,坚持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统一,推进矛盾纠纷实质解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决不能照搬西方一些国家律师行业垄断化、精英化路子,助长金钱至上、健讼滥诉之风。要坚定法治自信,进一步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新中国法治建设实践中汲取营养,传承和发扬以和为贵、天下无讼等治理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符合国情、顺应时代的民事争议解决理论体系和制度机制。


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民事争议解决实践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致信中强调,“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求“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扎实做好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等工作”,鲜明阐释了法学会工作的主题主线,系统擘画了新时代新征程法学会承担的重要职责使命。

当前,我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元,新经济业态和技术革新层出不穷,矛盾纠纷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民事争议数量大、类型多、涉众广、风险高等特点日益突出。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600余万件,其中民商事一审案件1800余万件,此外还有数量庞大的进入调解、仲裁等非诉程序的案件。这些矛盾纠纷能否依法稳妥实质化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直接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

法治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是矛盾纠纷出现后能依法解决的社会。近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民事争议解决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民事诉讼法修订完成,仲裁法、律师法修订和商事调解条例制定工作稳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法工作也已列入议事日程。2024年,全国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200余万件,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调解矛盾纠纷1843.7万件,仲裁机构办理案件超过60万件。中国法学会发挥基层服务站点作用,组织法学专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助力提升社会治理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中国法学会、全国律协还选派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诉讼服务志愿者,参与涉诉案件化解和信访接待等工作。这些举措取得显著成效,有效缓解了诉讼压力,推动了民事争议预防化解。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广大会员既是法学理论的研究者,又是法治实践的参与者。要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优势,胸怀“国之大者”,聚焦突出问题,更好服务民事争议解决法治实践。一是服务实践创新。围绕民事争议解决实践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加强调查研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诉讼程序空转、案件繁简分流、诉调衔接、律师调解工作等重大实践课题;积极参与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各级综治中心工作,高质量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引导和服务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二是服务理论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级智库作用,整合多学科学术研究资源,积极开展民事争议解决方面的战略性、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开展跨学科研究攻关,打造特色研究品牌,形成一批高水平理论创新成果;积极参与法治领域有关改革,主动建言献策,及时报送成果,推动更多理论成果转化为决策参考和改革成效。三是服务制度创新。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有序参与律师法、仲裁法、商事调解条例等立法起草、调研、咨询工作和相关顶层制度设计的决策论证、实施效果评估等,推动完善民事争议解决制度体系。


三、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致信中强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这是法学会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陈文清会长在中国法学会九届一次会长会议上也明确指出,要坚持政治建会、从严治会、依规办会。

今年是中国法学会第九届领导机构履职的启程之年。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和陈文清会长讲话精神,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开展丰富多样的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取得积极成效。本次研讨会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由两个研究会联合举办,是跨领域、跨学科协作交流的一次有益尝试和工作创新。两个研究会要以此次联合办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紧紧围绕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等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符合研究会特点和工作规律的组织体制、工作机制、运行方式,推动研究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持续提升履职能力。要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主线深化改革,加强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创新加强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建好“会员之家”,搭好发展平台,建强人才队伍,把研究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以自身过硬作风引领学风建设,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把论文写在祖国的法治实践大地上,营造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本文是作者2025年7月17日在“深化改革背景下民事争议解决与律师的职责使命”研讨会上的讲话,内容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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